您可以將商品保管於榮光的倉庫。
◇您可以在個人頁面的『預かり在庫』確認保管狀況,以及進行「出庫依賴」「期間延長」「廢棄指示」等動作。
◇不受理10冊以下的倉儲保管。
・保管期間會從您下訂月份的隔月1日開始計算。
《例》1月15日下訂時,保管期間為2月1日~7月31日。
・保管期間到期時,可以申請延長。
每次延長為三個月,延長費用為1500日圓。
※延長次數最多兩次,總保管期間最長為1年。
※每次申請延長只會延長三個月,無法一次延長至一年。
◇保管期間結束後沒有任何指示時,商品會自動廢棄
待商品保管期限來到最終月份時,您可以在個人頁面的「預かり在庫」指示「期間延長」或「廢棄」
※也會寄信通知保管商品即將到期。
請在保管月份結束前指示您商品的處理方式。(部分出庫、部分廢棄也可以)
保管期間結束後沒有任何指示時,商品會自動進入廢棄程序。
◇您的商品須準備發送完了後才能於「預かり在庫」指示出貨
※在您的商品已經製作完成,狀態變為發送「準備済」時,商品才會反應於倉儲保管頁面。
於商品製作途中想變更倉儲保管的數量至配送地點時,
請透過「注文状況」該訂單詳細內的「納品先決定連絡」聯繫配送地點。